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/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及400吨/年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2023-04-26
《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/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及400吨/年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《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/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及400吨/年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征求意见稿(附件)。
二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,前往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(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)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建设单位联系人:杨总
联系电话:13564608734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,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:常住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附件)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,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,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。
建设单位: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
联 系 人:杨总
联系电话:13564608734
环评单位: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
联系人 :吕工
电话 :0539-7205505
传真 :0539-7205516
e-mail :1300634237@qq.com
地址 :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
邮编 :276001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。
注意事项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
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
2021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