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/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及400吨/年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
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00/年有色金属废催化剂处置提纯及400/年甲醛用废铁钼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征求意见稿(附件)。

二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
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,前往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(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)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
建设单位联系人:杨总

联系电话:13564608734
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,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:常住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附件)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,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,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。 

建设单位: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朝阳街西首(后东村东530m)

联 系 人:杨总

联系电话:13564608734

环评单位: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
  联系人 :吕工

电话  :0539-7205505
  传真  :0539-7205516
  e-mail :1300634237@qq.com
  地址  :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

邮编  :276001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。

注意事项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

 临沂鹏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


 2021年1月21日